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規(guī)定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指當事人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nèi)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這種行為又稱為隱匿行為。在實施這種行為中,當事人故意表示出來的形式或故意實施的行為并不是其要達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實意思,而只是希望通過這種形式和行為掩蓋和達到其非法目的。比如,通過合法的買賣行為達到隱匿財產(chǎn)、逃避債務(wù)的目的;以合作的形式變相移轉(zhuǎn)、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等等。這種行為就其外表來看是合法的,但是外表行為只是達到非法目的的手段。由于被掩蓋的目的是非法的,且將造成對國家、集體或第三者的損害,因此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與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并不完全等同。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是以一種行為掩蓋另一種當事人所希望實施的行為;而規(guī)避法律行為只是通過實施某種規(guī)避行為,達到違法的目的,而并沒有實施掩蓋的行為。
二.要約的撤銷問題
要約的撤銷。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yīng)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的;(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的;(3)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