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是指什么?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力成立以后,當(dāng)具備解除條件時,因當(dāng)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自始消滅或向?qū)硐麥绲囊环N行為。
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特點(diǎn)?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特點(diǎn):
(一)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標(biāo)的。只有有效成立的合同才能成為合同解除的對象。無效合同、可撤銷的合同與效力未定的合同都不能作為合同解除的對象。
(二)合同解除必須具備解除的條件。合同解除不是當(dāng)事人隨意的行為,只有在主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況下,合同繼續(xù)存在已失去積極意義,才允許解除。否則,便是違約。(2)具備的條件指解除權(quán)成就的條件,包括約定的條件和法定的條件二種。
(三)合同解除必須有解除行為。合同解除的條件不過是合同解除的前提,僅有解除條件的具備,合同并不必然解除,要想使合同解除,必須有解除行為。
(四)合同解除的效果是合同自始消滅或向?qū)硐麥?。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或目的是為了使合同關(guān)系消滅。但是合同是自始消滅或還是向?qū)硐麥?,這就是合同解除后有無溯及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