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寫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明確注意的內容: (1)租賃期限、租金支付及計算方式;
(2)租賃期限內房屋的維修及費用由誰承擔;
(3)物業(yè)管理費用的承擔;
(4)物業(yè)使用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問題;
(5)是否可以轉租;
(6)租賃登記的辦理;
(7)業(yè)主有關物業(yè)管理權方面的授權;
(8)根據物業(yè)使用人承租物業(yè)的用途不同而應注意的事項。
二.承諾期限內反悔行嗎
關于要約生效的時間,《合同法》第16條規(guī)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薄安捎脭祿娢倪M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達到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達到時間。”要約一旦送達受要約人或被受要約人了解,就發(fā)生法律效力。要約人違反要約效力約束應承擔違約責任,受要約人因承諾該要約而拒絕他人相同的要約,或為了履行合同做必要準備所受到的損失,可以請求要約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