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
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應區(qū)分情況而定。在先履行一方未構成違約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已構成違約并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構成不能履行、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二、先履行抗辯權的效力
先履行抗辯權的成立并行使,產(chǎn)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時地中止履行自己債務的效力,對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請求,以此保護自己的期限利益、順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補救措施,變違約為適當履行的情況下,先履行抗辯權消失,后履行一方須履行其債務??梢姡嚷男锌罐q權亦屬一時的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不影響后履行一方主張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