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物產生的孳息歸誰
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除應當返還原物外,還應當將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產生的孳息一并返還寄存人。孳息是指原物產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據自然規(guī)律產生的物,如幼畜。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據法律規(guī)定帶來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根據物權的一般原則,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孳息歸原物的所有人所有。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并不享有保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仍歸寄存人享有。因此保管人除返還原物外,如果保管物有孳息的,還應一并返還孳息。例如甲為乙保管一頭母牛,如果在保管期間母牛產出小牛的,保管人甲應當將母牛及幼畜一并返還寄存人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例如甲、乙約定,如果母牛在保管期間生產小牛,小牛作為保管的報酬歸甲所有,這樣保管人甲就不再承擔返還孳息的義務。
二.保管人的驗收義務有哪些
(1)保管人在接受存貨人交付的貨物入庫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驗收的項目有:貨物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外包裝情況以及無須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質量狀況。驗收包括實物驗查和樣本驗查。倉儲物有包裝的,驗收時以外包裝或者貨物上的標記為準;外包裝或者貨物上沒有標記的,以存貨人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倉管方一般無開拆包裝進行檢查的義務。
(2)保管人驗收時發(fā)現入庫的倉儲物與約定不符的,由存貨人作出解釋,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將不符合約定的貨物予以退回。
(3)保管人驗收后發(fā)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里所說的倉儲物發(fā)生不符合約定的情形是指倉儲物經驗收后本未發(fā)現這種不符合約定的情形,但后來又發(fā)生的;或者倉儲物經驗收雖然發(fā)現了一些不合約定的情形,但后來又繼續(xù)擴大或者惡化的。而且這種不合約定的情形只能在就保管人有義務驗收的那部分項目內發(fā)生。
(4)保管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項目、方法、期限驗收或者驗收不準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承擔。在交付貨物時發(fā)生問題的,如保管人與存貨人在同一城鎮(zhèn),保管人應予接貨,妥善暫存,并在有效驗收期間內通知存貨人處理,暫存期間所發(fā)生的損失和費用由存貨人負責。保管人在貨物驗收時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