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運合同托運人的義務
在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托運人應按承運人的要求如實申報有關貨物運輸?shù)谋匾闆r?!逗贤ā返谌倭闼臈l規(guī)定“托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憑指示的收貨人,貨物的名稱、性質(zhì)、重量、數(shù)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shù)谋匾闆r?!币蛲羞\人的過錯遺漏了重要情況,由托運人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2、需要辦理審批手續(xù)而后才能辦理貨物托運的,托運人應向承運人提交經(jīng)審批、檢驗等手續(xù)的,托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3、托運的物品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應按約定的包裝方式包裝,并標明名稱、性質(zhì)、有明白的書面防范說明書?!逗贤ā啡倭闫邨l規(guī)定“托運人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shù)囊?guī)定對危險物品進行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品標志和標簽,并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zhì)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對于一般需要包裝的物品,托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包裝,對于包裝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合同法156條和61條的規(guī)定辦理。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逗贤ā返诙倬攀l規(guī)定“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蓖羞\人有權拒絕支付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增加的運費。
二、貨運合同承運人的義務
承運方的義務主要是: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zhì),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