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定金性質(zhì)的認定
定金的性質(zhì)有多種,但在實踐中,最基本的有兩類:一是解約定金;二是違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為保留單方解除主合同的權利而交付的定金。一方在交付解約定金以后可以放棄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愿意加倍返還定金也可以解除合同。
這種定金最大的特點在于通過定金的放棄和加倍返還而給予了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和機會。所謂違約定金,是指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主合同,應當按照定金罰則予以制裁。違約定金是實際中廣泛采用的一種定金。
二、一方違約時定金罰則的適用
《擔保法》第89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薄逗贤ā返?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边@些規(guī)定顯然是對違約定金的規(guī)定,可見違約定金是一種法定的定金。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定金的類型,則應當認為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是違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