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有哪些特征
1、委托合同的標的是處理委托事務的行為。處理委托事務的行為既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但委托合同不適用于須當事人親自履行的身份行為和需要利用他人特定技能完成的行為。
2、委托合同建立在雙方的相互信任關系的基礎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事務是以委托人對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譽表示信任為基礎的,因此,受托人必須親自辦理委托事務。
3、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適用范圍
委托合同的適用范圍
委托合同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適用于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但下列事項為禁止委托他人的代理行為:
1.收養(yǎng)關系的建立和終止;
2.婚姻關系的產生和消滅;
3.遺囑的制作;
4.出版合同的履行;
5.演出合同的履行;
6.其他必須由特定的當事人履行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