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是合同法中明文規(guī)定的唯一的一種免責情形?!逗贤ā返谝话倨呤咭?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條款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
1、不可抗力的定義;一般多援引合同法關(guān)于不可抗力的定義,但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的約定不同于合同法規(guī)定,使其具有不同的內(nèi)涵與外延。同時一般在合同中當事人還列舉了不可抗力事件。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發(fā)生不可抗力的通知與證明;
3、發(fā)生不可抗力時雙方當事人應當采取的措施;
4、因不可抗力發(fā)生的損失各方如何分擔;
二、 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也算違約嗎
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違約方?jīng)]有過錯,因此通常是免責的,但法律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也要承擔責任的,違約方也要承擔無過錯的違約責任。例如,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發(fā)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亡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旅客的人身傷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狀況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該事件包括因承運人過錯而發(fā)生的事故,也含與承運人無關(guān)不可抗力,只要造成了旅客人身傷亡,承運人即使無過錯,也要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不可抗力與情事變更、意外事件不同,不可抗力雖然也可以引起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但不可抗力以免除當事人的責任為己任,對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損害,原則上實行免責原則,而情事變更、意外事件是以危險公平分擔為目的,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