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shù)、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二、審查租賃合同注意哪些事項
1、注意《合同法》對租賃期限的特別規(guī)定(《合同法》第214、215條),這是租賃合同審查的重點之一。
2、對于出租方對租賃標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權利。鑒于審查合同時缺乏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對于其享有對租賃標的的完整權利作出承諾,并在違約責任條款中明確若出租方違反該承諾保證的,視為出租方違約。出租方對租賃標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權利,往往影響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審查時應當特別注意。
3、租賃標的的維護問題,《合同法》第220條規(guī)定,原則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可以約定,因此在審查合同時應注意是否由關于標的物維修的特別約定,如沒有,在維修義務屬于出租方。
4、租賃合同中如有轉租條款的,應審查是否明確轉租需經(jīng)出租人同意。此外,應根據(jù)情況提示轉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賃標的的毀損滅失仍應向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稱是《租賃合同》,但通讀合同全部條款后會發(fā)現(xiàn),改合同實質上是一個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有專門的規(guī)定,因此熟悉這些規(guī)定才能對融資租賃合同進行全面審查。同時,對融資租賃合同,通常宜采用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分別進行約定,因此應注意兩份合同的呼應一致。
6、違約責任方面,應注意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標的,交付的租賃標的有瑕疵(包括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等方面)的違約責任,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違反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標的、擅自轉租、擅自改善租賃標的等方面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