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訂立有什么原則
每年都有好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糾紛,原因就在于訂立勞動合同的時候對訂立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不了解,本文是關于訂立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
1.合法原則
2.公平原則
3.平等自愿原則
4.協商一致原則
5.誠實信用原則
二、勞動合同訂立可采取什么形式
形式:
(一)書面形式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例外情況
作為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情況,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類型: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