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隨義務是什么意思
附隨義務指法律無明文規(guī)定,當事人亦無明確約定,為保護對方利益和穩(wěn)定交易秩序,當事人依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擔的義務。
附隨義務具有可變性和不確定性,因而合同當事人很難在合同中約定附隨義務的內容,而誠實信用原則的內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強制性,從而為確認與履行擴延合同義務提供了相應的模式。誠實信用原則使得合同中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從給付義務擴張到以前僅停留在道德層面的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甚至還擴張到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經(jīng)成立,不但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權利義務關系,同時債務人對于與債權人具有特殊關系的第三人,亦負有照顧、保護義務,從而在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產(chǎn)生了一種以誠實信用為基礎,以照顧及保護等附隨義務為內容之法定債之關系。
二、附隨義務有哪幾種
《合同法》中的附隨義務大體包括以下六類:
1、通知義務 通知義務又稱告知義務 ,指合同當事人應將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告知對方的義務。
2、關于說明義務,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義務。
3、關于協(xié)助義務,協(xié)助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應協(xié)助對方 履行義務 ,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在合同關系上 ,債務人所負的履行義務多數(shù)是 積極的給付義務 ,以滿足債權人利益為目的。而債權人要現(xiàn)實地享有合同利益 ,就必 須以自己的行為接受債務人的履行,配合債務人完成履行行為。如果沒有債權人的配 合、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合同將無法得到履行 或不能達到履行的效果。為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債權人負協(xié)助義務。
4、關于照顧義務,債務人履行合同時,應 以謹慎、誠實的態(tài)度照顧合同相對方及合中的標的物,輔助債權人實現(xiàn)給付利益。
5、關于保密義務,保密義務又稱為忠實義務,是指合同當 事人負有將通過合同關系而了解到的對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義務。在合同訂立時,為 了使對方了解和信任 ,一方往往要向對方透 露自己的一些秘密。這些秘密主要表現(xiàn)為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等。
6、關于保護義務,當事人履行合同時 ,應盡交易上的必要注意 ,保護相對方人身和財產(chǎn)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