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償?shù)鼗驘o償?shù)貫榧拇嫒吮9芪锲?,并在約定期限內或應寄存人的請求,返還保管物品的合同。其特征有:
(一)保管合同的客體是保管人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勞務;
(二)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臨時轉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權;
(三)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種類物;
(四)保管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五)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償合同,也有無償?shù)暮贤?/p>
二、保管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終止,指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的消滅。保管合同的終止分為一般原因的終止和特殊原因的終止。一般原因包括:合同規(guī)定期限屆滿;保管人返還原物;保管物滅失等,特殊原因包括:合同期限未滿,寄托人請求返還或保管人提出返還保管物;雙方當事人解除合同;學說上還認為可因保管人之特別承受而消滅。合同終止時,保管人應返還原保管物,寄托人應支付必要的費用和酬金(以有償合同為限),如有損害賠償事宜,也應隨之追償。保管合同終止原因具體有以下幾種:
(1)因履行而終止。履行合同是簽訂合同的最終目的,一旦當事人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全面履行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自然歸于消滅。所以因履行而終止是最基本的終止方式。
(2)因抵銷而終止。抵銷也是合同終止的方式,它實質上是合同履行的一種特殊方式。
(3)因提存而終止。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債的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提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一項制度。如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寄存方下落不明或拒不提取保管標的物,保管方即可將標的物向有關部門提存,據(jù)此認定保管方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當事人雙方的合同關系終止。因此,合同因提存而終止可視為合同因履行而終止的一種特殊情況。
(4)因雙方協(xié)議而終止。保管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自愿終止雙方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協(xié)議而終止包括權利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從而免除義務人的義務;雙方解除合同關系,可能出現(xiàn)兩種情況:終止合同或實現(xiàn)合同的更新,即雙方當事人訂立一個新合同代替原合同。通過雙方協(xié)議終止合同的,不論哪種情況,協(xié)議的內容都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不得違背社會公德和損害社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