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的條款如何約定
合同一旦訂立生效,對雙方當事人都會產(chǎn)生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根本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xiàn),若再任由合同約束,勢必影響守約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和履約利益。就像感情確已破裂的婚姻,雙方不及時分道揚鏣,對當事人的打擊和折磨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或者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及時解除合同,無異于逃離苦?;仡^是岸。但是,法律對于解除合同是有嚴格規(guī)定和限制的,其解除的情形,解除的程序都有章可循,幫在合同訂立時,理當對合同解除的條款加以必要的重視,以免出現(xiàn),解除也不容易的局面。
合同法關于合同的解除分為協(xié)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所謂協(xié)商解除就是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出現(xiàn)某種法定情形時,非違約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實務中,單方解除合同常常會遭到對方的抵抗,對方會找出很多理由進行抗辯,其中最重要的抗辯之一就是否認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究其原因無外乎解除方負有通知的義務,通知到達之時才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時。所以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合同解除的具體方式(比如郵件,信件或傳真等)及擬制的情形(什么狀況時視為通知到達)均應事先確定,以便消除對方解除合同的抵抗障礙。
二、合同解除應注意什么
合同解除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于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復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一般來說,合同的目的是與合同的主要義務聯(lián)系在一起的,違反主要義務將使合同目的難以達到,而單純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所產(chǎn)生的附隨義務,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目的喪失,不能據(jù)此解除合同。
(三)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并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四)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著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沖擊和破壞。
(五)不適當履行與合同解除。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zhì)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嚴重,一般要求采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夠修理,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修理瑕疵。給予非違約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權利,實際上使他獲得修補瑕疵的機會,從而避免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