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路運輸
公路運輸是在公路上運送旅客和貨物的運輸方式。公路運輸是現(xiàn)代運輸主要方式之一,同時,也是構成陸上運輸?shù)膬蓚€基本運輸方式之一。它在整個運輸領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公路運輸?shù)慕M織形式包括公共運輸業(yè)、契約運輸業(yè)、自用運輸業(yè)、汽車貨運代理。其中契約運輸業(yè)是指按照承托雙方簽訂的運輸契約運送貨物。與之簽訂契約的一般都是一些大的工礦企業(yè),常年運量較大而又較穩(wěn)定。契約期限一般都比較長,短的有半年、一年,長的可達數(shù)年。按契約規(guī)定,托運人保證提供一定的貨運量,承運人保證提供所需的運力。
二、公路運輸中承運人與托運人的責任
(一)承運人責任
公路運輸承運人的責任期限是從接受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在此期限內,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損壞負賠償責任。但不是由于承運人的責任所造成的貨物滅失損壞,承運人不予負責。根據(jù)我國公路運輸規(guī)定,由于下列原因而造成的貨物滅失損壞,承運人不負責賠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貨物本身性質的變化以及貨物在運送途中的自然消耗。
2、包裝完好無損,而內部短損變質者。
3、違反國家法令或規(guī)定,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者。
4、收貨人逾期提取或拒不提取貨物而造成霉爛變質者,
5、有隨車押運人員負責途中保管照料者。
對貨物賠償價格,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如貨物部分損壞,按損壞貨物所減低的金額或按修理費用賠償。
要求賠償有效期限,從貨物開票之日起,不得超過六個月。從提出賠償要求之日起,責任方應在二個月內作出處理。
(二)托運人責任
公路運輸托運人應負的責任基本與鐵路、海上運輸相同,主要包括:按時提供規(guī)定數(shù)量的貨載;提供準確的貨物詳細說明;貨物嘜頭標志清楚;包裝完整,適于運輸;按規(guī)定支付運費。一般均規(guī)定有:如因托運人的責任所造成的車輛滯留、空載,托運人須負延滯費和空載費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