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上車就成立客運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各方對合同條款達成一致的協(xié)議,合同即為成立。但在實踐過程中,由于現(xiàn)今社會運輸工具紛繁復雜,購票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客運合同的成立條件也應區(qū)分不同情況。
購票乘車客運合同的成立,可區(qū)分以下情況:
1、在旅客先上車后購票的情況下,旅客登上承運人的車輛為要約,承運人準許旅客上車時為承諾,客運合同自旅客登上車時成立。
2、在旅客向承運人指定的購票地點先行購票的方式下,旅客向承運人提出到站路線要求,并支付相應的票款即構成要約,承運人給旅客合乎要求的客票即為承諾,交付客票時客運合同成立。
3、在旅客向承運人預定車票,承運人實施送票服務的方式下,旅客的預定行為預約合同,承運人送票為要約,旅客簽收客票為承諾,合同自旅客簽收車票時成立。
當然,旅客與承運人就客運合同成立的時間另有約定或另有交易習慣的的,成立時間從其約定或從其交易習慣。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xiàn),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xié)商一致。
即合同必須是經(jīng)過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
所謂協(xié)商一致,就是指經(jīng)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guī)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jīng)過的兩個階段。
如果合同沒有經(jīng)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