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個疑問:比如說買賣小產權房,我明知是小產權房還買了,后來對方反悔就想要回房子就說合同無效。究竟哪些合同是無效的,如果合同無效怎么辦?希望您能幫我解答一下。
您好,非常高興能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合同條款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
(六)對于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七)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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