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之前與別人簽訂了一份合同,這對我倒沒什么,我始終是不會虧的。但是因為其中有點對他不公平的因素在,所以他這兩天有來找我。請問如果我這是不公平的合同的話,這樣的合同會被怎么處理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顯失公平處理的問題。
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jīng)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jīng)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
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至于是請求變更還是請求撤銷合同,當事人有選擇權。
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合同可以變更或者撤消: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這里講的是“顯失公平”,而不是有點不公平能夠,而是“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從事商貿(mào)活動總是會有風險的,總是有的賺、有的賠,這是正常的。
在履行中產(chǎn)生的風險不屬于這個范圍,要把顯失公平與正常的風險加以區(qū)別;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規(guī)定合同可撒消制度的,是為了體現(xiàn)和維護公平、自愿的原則,給當事人一種補救的手段。
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只有受損方才有權提出變更或者撤銷,有過錯的一方不能提出,而且還要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這就是我對您的問題作出的解答,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