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購買的房屋,往往與夫妻雙方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相掛鉤,購買價格常遠遠低于房屋的市場價值,而當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許多具體情況,使得處理此類房屋爭議十分棘手。在物價尤其是房價飛漲的今天,這個問題在實踐中非常普遍,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屋,到雙方離婚時已遠遠不是購買時的價格,這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的價值,究竟是按照房屋合同上的購買價格,是按照房屋首付款加已還按揭款一半的價格計算,如果您遇到類似的問題,建議您向專業(yè)的律師咨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一、離婚時怎么分割房改房
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公房實際上是賣給夫妻雙方而不是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
根據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購買的房屋,往往與夫妻雙方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相掛鉤,購買價格常遠遠低于房屋的市場價值,而當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許多具體情況,使得處理此類房屋爭議十分棘手。對于售后公房如何分割呢,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主要由以下幾種分割辦法:
1、一方取得所有權,另一方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即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雙方競價取得。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3、拍賣房屋雙方分割方價款。即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離婚房屋增值怎么分割
在物價尤其是房價飛漲的今天,這個問題在實踐中非常普遍,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屋,到雙方離婚時已遠遠不是購買時的價格,這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的價值,究竟是按照房屋合同上的購買價格,是按照房屋首付款加已還按揭款一半的價格計算,還是加上房屋的增值價值,這個問題目前還多有爭論,婚姻法專家認為。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中第20條已經給出了操作模式: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也即,通過價格評估來確定房屋的現(xiàn)有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