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在離婚時怎么處理
承租權產(chǎn)生于承租人與單位或房管所之間的協(xié)議,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個人財產(chǎn),也非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而該房屋不能處理,但承租權可以處理。夫妻離婚時,租用的公房如何處理,《婚姻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規(guī)定。
主要內容是: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經(jīng)濟補償;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積較大能隔開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雙方分別租??;對可以另調房屋分別租住或者承租方給另一方解決住房的,可以準許。在審理具體離婚案件時,對租用公房應按照《合同法》關于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結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則來處理。
二、哪些房產(chǎn)離婚時不能分割
在我國,四類房屋離婚也不能分割
1、用他人身份購房
物權法規(guī)定,房屋是以房產(chǎn)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chǎn)權歸屬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購房雖然當時可能獲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離婚糾紛時就會直接導致房屋無法分割。
2、買二手房未過戶
在離婚財產(chǎn)分割中,對于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chǎn)權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3、受贈、繼承未過戶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進行遺產(chǎn)分配,而該房屋的產(chǎn)權人也一直未變更。在這種情況下進行離婚訴訟,另一方就無法保護應得的權益。
4、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對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權;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資源管理的角度出發(fā),產(chǎn)權單位往往只限定本單位職工才有權承租,并對使用期限做出種種限制。
以上就是我們對承租房在離婚時怎么處理,哪些房產(chǎn)離婚時不能分割的介紹,我們知道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經(jīng)濟補償;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積較大能隔開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雙方分別租??;對可以另調房屋分別租住或者承租方給另一方解決住房的,可以準許。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律師,他們會為您答疑解惑,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