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確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管轄范圍,應當以離婚當事人的戶籍為依據。當事人雙方的戶口在同一地的,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離婚;當事人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地的,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均可。具體來說,離婚登記的條件包括哪些,怎樣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呢?我們來看一下。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包括哪些
離婚登記的條件:
1、當事人持有,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2、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
3、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4、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guī)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身份證件。
二、怎樣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區(qū)人民政府,在農村是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
1、婚姻登記機關要嚴格地依法辦事,對離婚申請加以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當促使雙方當事人對離婚問題作慎重考慮。即使是雙方自愿離婚,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先作促成和好的調解。在離婚要求一致時,但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有爭議時,登記機關可通過調解協(xié)助雙方妥善安排。當事人原來的安排如不合理,也要幫助他們遵照婚姻法的精神作必要的調整。
2、男女雙方須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辦理登記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的有關問題。登記機關如發(fā)現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而故意隱瞞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應當提請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3、對于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的雙方自愿離婚,登記機關應準予登記,并發(fā)給離婚證,作為婚姻關系解除的法律憑據。如果發(fā)現要求離婚的僅是一方,另一方實際上并不同意,或者在子女、財產等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均不予登記,而是勸說當事人依訴訟程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