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內能主張子女撫養(yǎng)費嗎
給予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費,一般都是夫妻離婚以后才實施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前,對于婚內能否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費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夫妻沒離婚財產共有,如果判決一方需要支付撫養(yǎng)費,執(zhí)行時就會遭遇尷尬。
基于這個原因,以往,有些法院并不支持還沒離婚的夫妻代表孩子主張撫養(yǎng)費。而現實中,如果一方常年在外,錢不歸家,另一方辛苦帶孩子,無法維持生活,這樣判就會導致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三條明確指出: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yǎng)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子女撫育費該怎么支付
對子女撫育費數額的確定,應視離婚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決定,對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的比例確定,撫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可適當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過固定收入的50%;對于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yè)的平均收入計算。
給付的方法:
1、一次性支付;
2、按約定的期限分段支付;
3、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財物折抵。
撫育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內容,應支付至成年止(即十八周歲),但是如果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費的主要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是全部或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不受十八歲的限制。在校就讀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畢業(yè)止。
上文我們?yōu)槟榻B了婚內能主張子女撫養(yǎng)費嗎,子女撫育費該怎么支付的問題,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其離婚后,仍需要依法承擔子女必要的撫養(yǎng)費。但是,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費的實際給付需要以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為條件,如果給付方本身無力維持其生活,即使他應負義務,也無法實際履行義務。這就涉及到離婚孩子撫養(yǎng)費中止給付的問題。對于這類問題,最好是咨詢一下婚姻專家律師具體應該怎么做,以更好地解決當事人所面臨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