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即房票子房,售后公房,也稱房改房。因為歷史原因,夫妻共同居住公房的情況很多。共同居住的公房離婚后怎樣承租?如果經過了房改,離婚時房改房怎樣分割?這些問題,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共同居住的公房離婚后怎樣承租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xù)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六)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lián)建或聯(lián)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后,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八)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調換房屋的;
(九)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具體處理辦法是:
1、雙方均主張公房承租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采用競價方式由出價高者得。
2、一方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由評估機構對該房在拆遷情況下承租人將可獲得的補償款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按照評估價的一半為標準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經得產權單位同意,且雙方均提出申請的,則可以拍賣公房的承租權,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雙方均不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產權單位也不同意將承租權轉讓給第三方,則可按照實際情況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一方使用,由該一方按照評估機構的評估價的一半為標準向另一方作出補償。
二、離婚時房改房怎樣分割
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房改房主要由以下幾種分割辦法:
1、雙方競價取得。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取得所有權,另一方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即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拍賣房屋雙方分割方價款。即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此外,在實際處理中,由于一些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公房使用權可以通過承租權轉讓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換價值,在這種情況下,一概不考慮原一方承租時候的使用權價值也顯得不公平。根據(jù)一些省、直轄市司法實踐的做法,可區(qū)分情形處理:
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由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無法體現(xiàn)出原公房使用權的交換價值,則在離婚分割該產權房時可不考慮原公房使用權的價值單獨歸屬問題;如果這種實物分配還附加了其他條件的,比如要受配人必須服務一定的工作年限、受配人因此喪失了一次性的分房基金等,則仍然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公平處理。
2、對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又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權的交換價值可參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的規(guī)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3、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使用權是其以個人財產支付對價取得的,婚后又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房的,在離婚分割該產權房時,應當婚前將取得原公房使用權時所支付對價部分確定為當時承租的夫或妻一方個人所有,產權房的剩余部分價值按共同財產分割。
以上就是共同居住的公房離婚后怎樣承租,離婚時房改房怎樣分割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公房、房改房都是歷史產物,這樣的房子都比較老舊,不過在未來有可能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因此,如果離婚時夫妻擁有此類房屋,應該向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咨詢一下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