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明分居需要哪些證據
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協(xié)議;
㈡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㈢所居住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處的證明
㈣知道了解分居事實的房東或、鄰居親自作證或由其出具的證言;
㈤雙方的書信來往、錄音等證據,需要注意的是錄音談話要涉及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只要對方也承認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和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
㈥分居期間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證明;
㈦分居期間一方在外打工而辦理的暫住證等。
另外,如一方當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間過夜,分居時效已經中斷的主張,對此事實,其應承擔舉證責任。
二、證明一方重婚需要哪些證據
㈠保證書、道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材料。
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㈢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㈣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均應先作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當盡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著手機以其用數碼相機拍攝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㈤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㈥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
㈦證人證言;
㈧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共同場所出雙如對、攜手擁抱或進入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等。
當事人打離婚官司,自己的主張能不能獲得法院認可,靠的就是證據。但是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很難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這種情況下,不要說離婚損害賠償,能不能離成婚都是問題。如果您的婚姻確實沒有辦法延續(xù)的,這時候請向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