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證據能證明家庭暴力
搜集保存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保存完整的病歷記載。面對家庭暴力,如果是被害人受傷的,應及時就診并保存完整的病歷記載,因為指控家庭暴力要靠證據,沒有證據證明施暴者的施暴行為和傷害后果,指控便不能得到法庭的確認。
凡求助或就診后的記載或病歷,都可以作為訴訟中的第一手證據。
二是及時取得診斷證明和鑒定結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并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yī)院驗傷,或到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
三是保存相關的物證。能證明家庭暴力的相關物證包括施暴者用的兇器、木棒、鐵棍或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痕跡如血跡、指紋的物品等。都要妥善保管,以備到時出示,作為訴訟證據。
二、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賠償嗎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遭遇來自配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因此離婚的,有權索要損害賠償。不過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實踐,當事人索要損害賠償需要按照以下規(guī)定辦理: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
2、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3、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以上就是哪些證據能證明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賠償嗎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我國,大多數都是女性遭受來自丈夫的家庭暴力。不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只是女性,還有孩子。如果您在生活中也遭受了來自配偶的家庭暴力,可以咨詢一下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怎樣收集證據,如何起訴離婚。另外,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離婚的時候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這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受害人離婚以后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