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受家暴能起訴離婚嗎
1、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如果婚姻關系中,遭受家暴一方當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另一方不僅可以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也會以“實施家庭暴力”為由判決離婚。
3、以家暴為由起訴離婚要滿足相應的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chǎn)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jù)。
(5)夫妻共有財產(chǎn)的清單(含房產(chǎn)、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二、遭受家暴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嗎
遭受家暴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毫無疑問的,并且還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要求對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具體來說:
1、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2、遭受家暴提起離婚訴訟及離婚損害賠償,需要相應的證據(jù)支持,具體包括:
(1)證人證言。發(fā)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jīng)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fā)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fā)生后,若曾經(jīng)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yī)院就診,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jù),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jù)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y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y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的收據(jù)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xù)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jīng)向婦聯(lián)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lián)同志曾經(jīng)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lián)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jīng)發(fā)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fā)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jù),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xié)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fā)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jù)。
(7)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jù)。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遭受家暴能起訴離婚嗎”以及“遭受家暴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嗎”的認識更進一步。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以家暴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單獨因家暴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所以如果起訴離婚,最好在專業(yè)的離婚律師的幫助下進行,搜集與家暴有關的證據(jù),并在起訴離婚的同時及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