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子女撫養(yǎng)權如何解決?
夫妻離婚時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那么離婚時子女撫養(yǎng)權的解決方式也就有協議解決和訴訟解決。
協議解決子女撫養(yǎng)權問題時,由夫妻自主決定子女的撫養(yǎng)權歸誰;在起訴由法院解決子女撫養(yǎng)權問題時,法院會一般根據“對子女健康成長有利”原則進行判決。
二、離婚時女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yǎng)權?什么情況下會判給女方?
我國新婚姻法確立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基本原則,因此在判決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時會綜合考慮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子女撫養(yǎng)權判歸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發(fā)點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長。那么,離婚時女方應當如何爭取子女撫養(yǎng)權呢?法院在什么情況下會把子女撫養(yǎng)權判給女方?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子女撫養(yǎng)的司法解釋,出現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權往往會判歸女方: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或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具體舉個例子來說,假如離婚時子女已經年滿四歲,女方經濟狀況又較差,那么女方要想爭取子女的撫養(yǎng)權,應當從以下九個方面收集證據:
1、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外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入的證明。
以上就是對“女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yǎng)權”“子女撫養(yǎng)權什么情況下判給女方”所作的解答??傊?,子女撫養(yǎng)權問題是夫妻離婚時的重點。從上面的解答里您應該也已經看出,不過法律怎么規(guī)定,最后其作用的是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所以,及時聯系律師,讓律師幫助您搜集證據,這樣使您更有把握在離婚時爭取到子女撫養(yǎng)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