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準確理解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yǎng)關系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已經離婚的夫妻,按照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產生施暴行為已不屬于家暴范疇,只是由情感糾紛引發(fā)的暴力行為。家庭暴力通常被設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員內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關系,以及處于戀愛和同居階段的親密關系,但習慣用“武力”解決問題的施暴者,在內心深處有強烈的控制需要,傾向于把確定戀愛關系的伴侶,以及離婚后的前妻當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順從,就會遭受暴力,想要分手離開或提出分割財產要求,會激發(fā)其更強烈的憤怒,輕則拳腳相加,重則觸犯刑律。在離婚后,施暴方并不知悔改,仍然經常騷擾受害方,再次向受害方實施暴力行為。受害者應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施暴行為致使受害人構成輕傷及輕傷以上傷害后果的,施暴人應承擔刑事責任,由人民法院對施暴人判處刑事處罰,由監(jiān)獄收監(jiān)執(zhí)行接受改造,受害人同時還可以要求施暴人給予民事賠償。達不到輕傷及其以上標準的施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拘留等。
二、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哪些
1、身體暴力。最常見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的攻擊行為。39%的女性稱曾遭受過來自伴侶的身體或性方面的暴力。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謾罵、限制人身自由等。38%的女性稱遭受過精神暴力。
3、性暴力。加害人攻擊受害者性別部位,強迫受害者發(fā)生性關系或強迫與他人發(fā)生性關系等。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隱性暴力問題。
4、經濟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財產決定權和使用權,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錢的時間、方式、數(shù)量,限制受害者對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準確理解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哪些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家庭暴力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