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丈夫感覺自己的女兒不是親生的,經親子鑒定后果然不是,于是原告的丈夫不再撫養(yǎng)女兒。原告找到被告也就是孩子的生父要求其承擔撫養(yǎng)義務,被告以各種理由拒做親子鑒定,那么原告女兒和被告的親子關系應該如何認定?
懷疑女兒不是親生,丈夫拒絕撫養(yǎng)孩子
原告于1996年與丈夫結婚,1997年9月生下女兒。2008年丈夫懷疑女兒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便做了親子鑒定,經鑒定,可以排除女兒與丈夫的親生關系。為此,夫婦矛盾不斷加劇,丈夫提出不再撫養(yǎng)女兒。
妻子找到孩子生父,拒絕親子鑒定逃避撫養(yǎng)義務
隨后原告找到被告,提出自己的女兒是被告親生并要求其承擔撫養(yǎng)義務。雙方協(xié)商中,被告提出自己借給原告夫婦的30000元不用還了,待他與孩子做親子鑒定后再協(xié)商以后的撫養(yǎng)費。原告將雙方協(xié)商過程進行了錄音。此后,原告多次催被告做親子鑒定,但被告以各種理由拒不做親子鑒定。無奈之下原告將孩子的生父告上法院,要求被告依法承擔女兒的撫養(yǎng)費。審理中,法院合法傳喚被告做親子鑒定,被告拒不做親子鑒定。
生父拒做親子鑒定,親子關系應該如何認定?
近年來,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擔撫養(yǎng)費的案件越來愈多,對于此類案件,如果當事人同意作親子鑒定,那么案件事實基本能夠查清,審理案件時將親子鑒定結論直接作為判案依據(jù),案件通常比較容易處理。
但是如果對方拒絕作親子鑒定,按照民法精神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并不能采取強制的方式強迫其到鑒定機構進行親子鑒定。但是在對方拒絕作親子鑒定的情況下,根據(jù)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證據(jù)規(guī)則,原告可以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認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親子鑒定如何處理的答復》:“在確認非婚生子女案件中,應當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認原告證明的結論,應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若其不能證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進行親子鑒定。如果被告拒絕作親子鑒定的,法庭可以根據(jù)查證屬實并排除第三人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證據(jù),推定原告的訴訟請求成立。”的規(guī)定,推定原告的訴訟請求成立。
具體到本案中,原告在沒有取得孩子與被告親子鑒定結果的情況下,指控作為婚外第三人的被告為原告生父,并要其承擔原告的撫養(yǎng)費,此項訴請如果想要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提供兩方面的證據(jù):
一是證明自己的丈夫確非孩子生父。女方要指控婚外人為孩子生父,首先要排除所生孩子與其婚內丈夫的親生關系。原告提供了丈夫與女兒的排除親生關系的親子鑒定結論書,這一部分舉證完成。
二是原告應當提供男方即被告就是孩子父親的基本證明。在本案中,雖然沒有親子鑒定可以證明女兒與被告的關系,原告提供了未經被告允許偷錄的其與被告協(xié)商小孩撫養(yǎng)問題時雙方的談話內容的錄音資料,從談話的內容結合日常經驗法則,一般人可以推測出被告系原告生父的可能性極其大。此外,該錄音證據(jù)雖未經被告允許但錄音的取得并沒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可以作為證據(jù)。在原告提供這兩方面的基本證據(jù)后,被告如要否認原告方證明的結論,應提供相應證據(jù)。本案中,被告既不能證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又拒絕法院作親子鑒定的要求,故可以推定原告指認被告為生父及要求其承擔撫養(yǎng)費的訴訟請求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