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女被曝自殺入院
中華網網訊:近日吳卓林被曝自殺入院,吳綺莉的生活便又蒙上了一層陰影,這已經不是卓林第一次報警,也不是卓林第一次試圖傷害自己。母女二人感情不和已是眾人皆知,對吳綺莉恨其自作自受者有之,怒其不爭者有之,可憐者有之,但是對于小龍女,大都報以同情,畢竟大人的錯不應該讓孩子來承受。

不管當年吳綺莉做出了多么錯誤的決定,作為女性,都希望看到一位逆襲的單身母親,好像張艾嘉,朱迪·福斯特,洪欣,張柏芝……那樣,我行我素,漠視渣男,一個人帶娃照樣活得風生水起,有滋有味,但是吳綺莉卻生生活成了另一個極端的負面教材。
前不久,吳綺莉因涉嫌恐嚇威脅,遭到女兒吳卓林報警逮捕,早在兩年前,吳綺莉被曝涉嫌毒打虐待女兒,女兒吳卓林因壓力就已經自殺過,許多人質疑吳綺莉的教育方式,以及對小龍女吳卓林的思想灌輸不健康。
再加上做母親的吳綺莉不懂開導,反而變本加厲的將上一代人的恩怨遷怒到孩子身上,生父的不認可,不負責更加加劇了這個18歲少女的心理問題,最終導致了這個結果。究竟誰該為她的悲慘人生負責?
未成年的身心健康誰來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對于單親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來說雖然不能時時刻刻的體驗到來此父母的疼愛,但是作為與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監(jiān)護人,也應該為未成年人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并且不能夠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和其他一些的虐待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也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都有規(guī)定對于未成年的保護的法律依據。但作為未成年人,是否能進行自我救助呢?答案是肯定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就規(guī)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被請求的上述部門和組織都應當接受,根據情況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應當先采取救助措施。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發(fā)現任何人對自己或者對其他未成年人實施本法第三章規(guī)定不得實施的行為或者犯罪行為,可以通過所在學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機關報告。受理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雖然小龍女的遭遇確實值得同情,畢竟父母之間的恩怨糾紛不應該由孩子來承擔,更不應該成為家暴的受虐者。孩子是無辜的,好好珍惜現在,彌補孩子才是罪重要的事情。如果您有相關的婚姻類法律問題,請您咨詢法邦網的北京婚姻律師,一定會為您帶來最專業(yè)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