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間財產離婚時能否要求分割?
分居期間財產離婚時能否要求分割?是能要求分割的。
雖然很多離婚當事人認為分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可以視為個人財產,但是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夫妻雖然因感情危機而鬧矛盾,分居兩地,但這時仍然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取得的財產除非另有約定,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不能以婚姻危機或者雙方當時已經打算離婚為借口,拒絕與另一方分割。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沒有生效,則在法律上雙方仍然屬于夫妻關系,所產生的一切工資、獎金等就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分居期間財產離婚時如何處理?
1、如果雙方約定分居期間雙方所得歸各自所有,則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約定不明確的,依照《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關于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規(guī)定確定財產的性質。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之規(guī)定: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shù)呢敭a抵償另一方。
以上是分居期間財產離婚時能否要求分割,離婚時如何處理的內容。如果你還處于分居狀態(tài)沒有離婚,可以約定歸各自所有。如果你是因分居而離婚的,對方的收入比你高,而你們又沒有約定財產歸屬,可以要求對方補償,這個時候就需要清楚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條件許可,最好是請個專業(yè)的律師幫助調查取證。如果對方轉移、隱匿財產,你很可能因此而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