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的法律途徑
夫妻離婚的法律途徑有兩種:
一種途徑是協(xié)議離婚,也叫登記離婚,由民政部門負責辦理;另一種途徑是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負責辦理。
如果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了一致協(xié)議,夫妻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時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如果夫妻雙方不愿通過協(xié)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或者夫妻雙方不能自愿達成離婚協(xié)議,可通過訴訟的方式終止夫妻關系,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準予離婚調解書或作出離婚判決。
二、離婚所需證件或材料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