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一到大四,李某(男)和比自己大八歲的張某相識相知相戀,不顧無房、無車的壓力,毅然決然地選擇了裸婚,但是,沒過多久,李某便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最終判予二人結束不成熟的婚姻關系。
初相識:通過網絡認識比自己大八歲的女孩兒
李某(男)大學一年級時通過網絡認識了比自己大八歲的張某,雖然二人在年齡上有一定的差距,而且這種通過網絡認識的方式讓周圍人不看好,但自己深覺對方是此生的知己。
初相愛:大四畢業(yè)即選擇了裸婚
在李某(男)大四的時候,二人在無房、無車、無婚禮、無家長祝福的情況下登記結了婚。婚后二人在李某租住的房屋內,且李某因就學無經濟來源,主要是靠父母供養(yǎng)。
終相別:好景不長,二人走上起訴離婚之路
作為裸婚一族的李某、張某卻沒能幸福的一直走下去,日前,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近日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李某訴稱,雖然我與張某是自由戀愛,但因我還是學生,性格、情感等各方面還未成熟,對張某不夠了解,以致婚后雙方感情不好,經常發(fā)生爭吵,且爭吵不斷升級,已發(fā)展到張某糾集他人對我實施毆打的程度;此外婚后我與張某長期分居,現雙方已無感情可言。因張某向我索取高額分手費,我無力支付,致我與張某協(xié)商離婚未果,故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判決我與張某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結婚時尚處于讀書階段,婚戀觀不夠成熟,其生活閱歷有限尚不足以承擔家庭的負重,婚后二人在李某租住的房屋內居住過一段時間,但雙方未形成穩(wěn)定的住所、亦未形成共同的生活方式,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存款、共同債權及債務。同時根據李某提交的公安局受案回執(zhí)單、醫(yī)藥費票據以及雙方通話錄音的相關內容,雙方遇到矛盾時不能以理智的方式解決,據此認為此種婚姻關系不宜繼續(xù)維持,依法判令準予李某與張某離婚。
大學生的裸婚固然很潮流,但是潮流之中不得不考慮現實的因素,如果二人能夠等到天和地利人和之時,再去登記結婚,這樣是不是會降低訴訟離婚的可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