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婚內侵權?
1、婚內侵權,即夫妻侵權,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不法侵害配偶另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利,造成對方的人身、財產乃至精神方面遭受損害的過錯行為。正常的婚姻應是男女平等、恩愛互助、和平共處的。然而在現(xiàn)實的婚姻家庭中,卻常常會出現(xiàn)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侵害事件,主要表現(xiàn)為家庭暴力和對婚姻、家庭義務的違反。
2、特征?;閮惹謾嘧鳛橐环N民事侵權,既有民事侵權的一般特征,又呈現(xiàn)出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侵權行為必須發(fā)生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即侵權行為發(fā)生時間具有特定性。第二,侵權行為必須發(fā)生在合法夫妻之間?;閮惹謾嘈袨榕c其他侵權行為相比,最顯著的區(qū)別就在于其主體的特定性。不具有合法夫妻關系的男女之間的侵權行為不能被認定為婚內侵權行為。第三,侵權行為的客體為夫妻一方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第四,夫妻間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即配偶權及由配偶權派生的配偶財產權是婚內侵權的前提。第五,侵權行為的方式既包括作為又包括不作為。以作為方式構成的婚內侵權,有家庭暴力導致的人身傷害、私自處理共同財產導致對財產權的侵犯等。以不作為方式形成的婚內侵權,有怠于履行撫養(yǎng)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害等。
二、婚內侵權行為有哪幾種?
1、侵害人身權的行為;
侵害人身權的行為約為婚內侵權行為數(shù)字的50%,以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為離婚原因的案件比例更高達婚姻案件總數(shù)的60%以上。侵害人身權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毆打對方當事人,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名譽,強制性行為或拒絕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等方式。當事人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guī)定,只有一方實施以下行為的構成對一方權利的侵害: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損害賠償。從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法律只對侵害一方人身權的行為中極其嚴重的少部分行為予以制裁,而對大多數(shù)行為沒有予以處罰。
2、侵害財產權的行為;
多數(shù)情況下,侵害人身權的同時也侵害了對方的財產權。在司法實踐中,也出現(xiàn)了不少只侵害對方財產權的案例。侵害財產權的行為主要有隱藏、轉移財產、虛構債務、不合理的大額支出、擅自處置夫妻財產等方式。通過這些方式使對方在離婚訴訟分割財產時少分、不分財產,甚至使對方背負巨額債務。
3、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行為;
我國《婚姻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了夫妻雙方應當互負忠實,現(xiàn)實生活中違背夫妻義務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是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若干司法解釋㈠》中又明確規(guī)定:夫妻一方僅以婚姻法第二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裁定不予受理。在以其他理由起訴要求離婚的案件中,也鮮有當事人因違背忠實義務而受到處罰或制裁的。事實上,這種義務的承擔更多依據(jù)倫理道德而非法律,法律雖有規(guī)定,但法律的強制執(zhí)行力在忠實義務方面無能為力。
綜上所述,婚內侵權行為侵權的內容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項是夫妻雙方基于婚姻而產生的權利,另一項是夫妻一方作為獨立的平等的一般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婚內侵權,婚內侵權行為有哪幾種的相關介紹?;閮惹謾嚯S著時代發(fā)展的新興產物,法律對其還沒有予以規(guī)范,實踐中各地做法也都不一。如果您有相關問題,建議您還是請教專業(yè)律師,他們了解實務中的具體解決辦法,會及時為您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