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所謂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xù)即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公開,是指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之所以說是非法,是因為這種行為不為我國法律保護。
此外,非法同居是否就等同于非婚同居呢?很顯然不是的。非婚同居的外延比較大,指的是沒有結婚登記就同居了。因此,非法同居只是非婚同居的一種情況。
二、非法同居有哪些類型?
介紹完什么是非法同居之后,再來看看非法同居有哪些類型,或者說非法同居包括哪些情形。根據(jù)我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 雙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與沒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間的非法同居;
3、 雙方均沒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三、如何認定非法同居關系?
在司法實務中,如何認定非法同居關系呢?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對如何認定非法同居關系以及法院如何處置非法同居關系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3、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xù),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4、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jù)其婚姻關系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5、審理事實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jīng)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fā)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jīng)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
6、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jié)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適當?shù)拿袷轮撇谩?/p>
以上便是對什么是非法同居,有哪些類型,如何認定非法同居等相關問題的介紹。事實上,對于非法同居很多人都有困惑。未婚同居并不一定就是非法的,既然是非法同居,就必定有非法的理由,這個理由就是沒有登記結婚手續(xù)同時以夫妻名義公開共同生活。當然,在認定是否為非法同居的時候,就并不是那么簡單了。如果不確定是否構成非法同居,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咨詢一下專業(yè)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就顯得非常必要了,畢竟,這關系到合法與非法的是非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