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期限: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牡谝粚徝袷掳讣?,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nèi)審結(jié)(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nèi)審結(jié)(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離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diào)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
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