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雖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總體是以強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在孩子撫養(yǎng)權歸屬上,相對而言,男方處于相對被動的一面。在同等條件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yǎng)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wěn)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yǎng)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yǎng)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二、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的含義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這種暴力一般表現在夫妻之間矛盾雖不訴諸武力,但卻通過暗示的威脅、言語的攻擊,在經濟上和性方面進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來摧殘對方,使婚姻處于一種長期的不正常狀態(tài)。這種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殘,甚至比肉體傷害更可怕。
家庭冷暴力的危害
第一,家庭冷暴力的極限會使很多婦女產生報復心理,如果嚴重了,婦女會產生極端的做法。可能會自殺,甚至傷害自己的丈夫,如果家里有孩子還有可能傷及孩子。
第二,夫妻雙方的冷暴力,也會使丈夫或者妻子有外遇,致使家庭矛盾進一步加深。
第三,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容易使孩子產生孤僻的性格,不愿和別人交流溝通,致使孩子不能健康地發(fā)展,無法適應外面的世界。
家庭冷暴力的預防
目前,“冷暴力”在我國的法律界定上還存在空白,尤其是當婦女成為“冷暴力”對象時。我國現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要么只有原則性規(guī)定,要么只對以“作為”方式實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對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沒有明確的界定。
立法是關鍵。應當盡快頒布司法解釋或修改相關法律,將家庭精神暴力行為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明確界定“冷暴力”為禁止行為。應盡快制定防止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細則,在法律、法規(guī)中明確司法機關具有禁止家庭“冷暴力”的司法干預義務。
要采取法律懲處和社會教育、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發(fā)動公安、司法、婦聯(lián)、工會、街道社區(qū)、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共同構建遍布城鄉(xiāng)的反家庭暴力(精神暴力)的社會支持網絡系統(tǒng)。此外,夫妻雙方都要有自立意識、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