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
這種情況,目前法律法規(guī)沒有予以直接規(guī)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在結婚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有關所有權的規(guī)定和《婚姻法》中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規(guī)定,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的行為不會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性質,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按揭購房者。離婚后,未償還的貸款是按揭者個人債務,婚后共同償還的貸款應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
2、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
婚姻法的本意就是鼓勵夫妻為家庭共同作出自己的貢獻,促進維系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榍耙环揭言趯Ψ焦餐钪巴ㄟ^自己的付出得到房產權益,只不過沒有從債權過度到物權,婚后取得產權證也只是財產權利形態(tài)的自然轉化,并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shù)牟糠?,應當予以返還。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以一人名義按揭購房,婚后共同繼續(xù)支付按揭款的。
這種情況,在實際生活中也比較多見。雙方當事人以結婚為目的,往往在婚前達成口頭協(xié)議,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簽訂購房合同、辦理房貸手續(xù),產權證也為個人,婚后共同歸還貸款。
只要能證明雙方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即使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shù)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較短等情形時,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4、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后雙方共同支付按揭款,離婚訴訟時尚未取得所有權證的。
尚未取得所有權證,主要是離婚時夫妻雙方尚沒有繳清全部購房款。對此情況,筆者認為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無論在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后,都不屬于夫妻個人特有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备鶕?jù)此規(guī)定,可按雙方的協(xié)議處理房屋權屬。若協(xié)商不成的,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按揭房歸一方使用,待房屋產權證發(fā)放下來后,由爭議方另行提起所有權之訴再作處理。
以上是不同情況下按揭房離婚時如何處置的相關內容,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訴訟途徑離婚時,對于按揭房的主張,你需要有證據(jù)證明你的主張,法院才有可能支持你。如果你的情況在這里找不到答案,建議你直接找專業(yè)的律師咨詢,他會憑借他的經驗給你最專業(yè)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