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權利
(1)生父和生母對非婚生子女都有撫養(yǎng)義務。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生活費是指滿足自己衣食住行等方面需要所必要的金錢或生活物品;教育費是指接受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學費、雜費等。獨立生活是指能夠單獨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或其他收入滿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全部需要,即使已經年滿18周歲但還在繼續(xù)在學校就讀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仍然要承擔提供生活費用和教育費用的義務。在非婚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yǎng)費的權利。
(2)非婚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在非婚生子女無認知能力時,其姓名由其生父母確定;當非婚生子女有認知能力時,自己可以做出選擇。
(3)生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生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盡管其不是婚生,但與聲父母的血緣關系不可否認,對生父母的遺產有與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因其非婚生而限制或剝奪其繼承權。
二、如何確定非婚生子女撫養(yǎng)權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父母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撫養(yǎng),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F(xiàn)行司法實踐中,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yǎng),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撫養(yǎng)。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yǎng),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時,《婚姻法》還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Σ害和歧視?!币虼?,非婚生子女的撫養(yǎng)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無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婚生子女的規(guī)定。
當然前面所說的父母解除同居關系是指正常情況下的同居關系,當有配偶的一方與婚外其他異性同居時,就屬于特殊的同居關系了。在這種情形下,如果雙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話,法院更加傾向于把子女判給無婚姻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