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證據(jù)有哪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fā)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yǎng)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出現(xiàn)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10報警;受到嚴重傷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證據(jù):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鑒定。
3、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
二、怎么收集家庭暴力證據(jù)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jù),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jù),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fā)、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lián)組織、人民調(diào)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jù)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jù)。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diào)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