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離婚判決如何申請國內認可
涉外離婚訴訟中,國外離婚判決如何認可,當事人如何向國內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在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通過履行一定的審查程序,是可以在我國生效的。
1、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的申請的范圍是:
中國公民在外國申請離婚,申請中國人民法院承認其離婚判決的效力,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中國人民法院只能就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作出認定,判決中關于夫妻財產的分割、生活費用的負擔、子女撫養(yǎng)方面的判決不應在申請范圍之內,人民法院亦不對此作出承認的認定。
2、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要提交的材料有: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國內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的裁定承認,必須向受理法院提供:
(1)申請書;
(2)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正本及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3) 若申請人是離婚判決的原告,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傳喚出庭或合法傳喚出庭文件已送達被告的有關證明文件及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4) 若判決書中未指明判決已生效或生效時間的,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出具的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文件及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駐外使領館為上述文件辦理公證、認證。
3、國外離婚判決認可,國內法院采取的程序
首先是程序審查。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申請人應提出書面申請書,并須附有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正本及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申請書應寫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
(2)判決由何國法院作出,判決結果、時間;
(3)受傳喚及應訴的情況;
(4)申請理由及請求;
(5)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由申請人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其次是實質審查。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對外國法院的判決要進行以下內容的審查,如果屬于以下五種情況是不予承認的:
(1)判決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案件沒有管轄權;
(3)判決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傳喚的情況下作出的;
(4)該當事人之間的離婚案件,我國法院正在審理或已經作出判決,或第三國法院對當事人作出的離婚案件判決已為我國法院承認的;
(5)判決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國外離婚判決申請國內認可要注意什么
在涉外離婚訴訟中,對于國外離婚判決申請國內認可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的承認,作出的裁定為終結裁定,不得上訴。
2、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一方變更請求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申請的,其申請均不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申請后,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雖經外國法院判決,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的,不妨礙當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4、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請,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通過上文對國外離婚判決如何申請國內認可,國外離婚判決申請國內認可要注意什么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涉外離婚訴訟中,國外離婚判決認可,申請國內法院認可、承認和執(zhí)行涉及的程序比較復雜,國內法院要對其進行程序審查和實質審查,所提交的申請書內容要求也比較多,建議當事人不妨咨詢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yè)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