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里可以辦理離婚手續(xù)
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xù)。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xié)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愿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離婚訴訟的途徑是什么
離婚訴訟途徑的選擇發(fā)生在以下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起訴至法院或是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的分配與承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起訴至法院; 另一種情形為協(xié)議離婚訴訟,此種方式的采用對于經常居住地與長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別是兩地相距較遠時,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情況下可選擇于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調解結案。這種方式的采用避免了當事人急于離婚而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xù)的長途奔波之苦。
相應的,離婚訴訟的程序亦有以下兩種:
(一)調解 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xié)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二)判決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對于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規(guī)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