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怎樣離婚才能最好地維護自己權益這個問題,就法律條文來說,是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只是對離婚的原則等做了規(guī)定。事實上,要在離婚時最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盡可能多的做好離婚前的準備工作,如收集相關的證據(jù),做好財產的保護,處理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
一、離婚前要做哪些準備
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jù)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對于絕大多數(shù)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jù)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jù)”進行,沒有證據(jù),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jù),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的相關證據(jù)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fā)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我們也發(fā)現(xiàn)上海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二、選擇離婚途徑:協(xié)議還是訴訟
解除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xié)議辦理,或到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辦理,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分居幾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協(xié)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最佳選擇。特別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后,離婚不再需要當事人單位開具介紹信,個人隱私受到了保護,協(xié)議離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對于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工作生活在另一地方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應該更為方便。如果方法得當,所需費用僅為五十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如果安排得當也不用一個月。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xié)議,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因此,選擇何種方式離婚,主要根據(jù)自身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綜上,要在離婚時盡可能多地維護自己權益,就要做好離婚前的準備。生活中離婚涉及的問題很多,往往就是在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上產生糾紛。如果您遇到此類麻煩,不知如何解決時,建議咨詢婚姻家庭律師,讓律師來解決這些糾紛問題,幫您早日走出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