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離婚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3、 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5、 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6、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7、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xù),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二、訴訟離婚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訴訟法的規(guī)定,訴訟離婚應當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5、婚后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6、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yǎng)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7、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8、雙方經濟收入、銀行存款、股權、股票、單位集資證明等證明材料;
9、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yī)院的證明材料;
11、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家庭暴力和對方有過錯的也要提供相應證據,比如醫(yī)院病例、居委會或110出警記錄、鄰居證言、錄音錄像、短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