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賠償?shù)臉藴适窃鯓拥?/strong>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shù)陌ǎ阂蚴占瘜Ψ接兄鼗樾袨樽C據(jù)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則需要根據(jù)以下標準來確定: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2、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xiàn)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y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3、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jié)。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jié)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jié)較輕。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二、離婚精神賠償?shù)姆秶?/strong>
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物質損害是指違法行為給相對乙方造成的財產損失,而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應依照最高院《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參考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認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并且,離婚損害賠償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外的一種民事責任形式,應當以婚姻一方的個人財產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