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離婚訴訟如何取證
第一、證人證言。發(fā)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qū)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fā)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發(fā)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第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y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y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xù)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lián)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lián)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lián)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fā)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fā)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xié)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在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fā)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九、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fā)生這樣的情況后,及時的向法律專業(yè)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么樣的證據。
二、妻子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
一般男方對女方的家庭暴力都是發(fā)生在婚后,此時心存家庭暴力想法的丈夫覺得妻子已經是自己的人,不會輕易離去,便撕下偽裝,對妻子隨意家庭暴力。此時的妻子可能會考慮到家庭的因素、孩子的因素,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想法,一次次給他機會,希望他能改正。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你越給他機會,他可能會越變本加厲。所以當丈夫對妻子第一次實施家庭暴力的時候,妻子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一)報警求助,保留報警回執(zhí);
(二)驗傷保留病例資料。
做以上的事有兩個目的,一是可以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把妻子打成輕微傷的,要拘留,打成輕傷以上的,要負刑事責任。二是保留下了他家庭暴力的證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起訴要求離婚,并要求實施家庭暴力方賠償精神損失。
妻子要自立也是避免家庭暴力的一個重要因素,不要讓你的丈夫覺得你離開他就無法生存,更不要讓他覺得打了你沒什么后果。
一時沖動,以后會引以為戒不再犯同樣的錯誤,這樣的人是有的,但只是少數,所以不要幻想這次你原諒他了,以后就不會再發(fā)生家庭暴力。如果下次他仍然不改,你就要考慮你是否能夠忍受他長期家庭暴力,是否要終止這次婚姻。
如果選擇忍受,要用一些適合兩人的小智慧,盡量減少家庭暴力的次數和傷害程度。
如果選擇終止婚姻關系,上述保留的證據會對你有很大的幫助,有了家庭暴力的證據,主動權會掌握在你手里,你可以隨時選擇終止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