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有損害賠償?shù)那樾?/strong>
離婚后損害賠償糾紛有四種情形:
(一)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后,無過錯方以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在此情形下,如果當事人在協(xié)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四)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經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后,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后一年內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無過錯方沒有在離婚訴訟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后,將不再享有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五、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秶?/strong>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庇纱丝梢?,離婚損害賠償既應當包括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財產損害的賠償,也應當包括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人身傷害、精神損害的賠償。
(一)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秶ň駬p害賠償,關于這一點,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均已達成共識。因為多數(sh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shù)陌讣紱]有造成財產損失,而是因一方不履行婚姻義務,給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如果不承認精神損害,那么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設置就會出現(xiàn)虛位。精神損害賠償?shù)挠嬎銟藴蔬m用相關司法解釋,目前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所規(guī)定的“六因素確定法”,即: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但“六因素確定法”仍是一個原則性的規(guī)定,僅指明了在計算精神損害賠償時應參照的因素,在具體數(shù)額的確定上主要還是依靠承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二)人身損害賠償
廣義上的人身損害,包括精神損害和因身體上的傷害造成的財產損失。精神損害前文中已經論述,故此處專指是因身體上的傷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比如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行為,造成他方因人身傷害而支出的醫(yī)療費用。對于賠償?shù)捻椖浚P者認為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損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來確定。
由于人身損害行為發(fā)生在婚內,因此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又往往以婚內財產來支付。因此在處理離婚損害賠償中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時,可以按以下方法來處理:
1、離婚訴訟時已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了全部費用的,視為過錯方已支付了一半費用,其還應承擔另一半費用的賠償責任;
2、離婚訴訟時已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了部分費用,還有部分費用未付,視為過錯方已承擔了已支付費用一半的賠償責任,其還應承擔另一半已支付費用和尚未支付費用的賠償責任;
3、無過錯方以其個人財產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費用的,離婚訴訟時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費用的賠償責任;
4、離婚訴訟時已經以過錯方的個人財產支付了部分費用,則由其繼續(xù)承擔剩余費用的賠償責任;
5、離婚訴訟時已經以過錯方的個人財產支付了全部費用,其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6、存在以上幾種情況的混同時,則先析清各種情況所占比例,再來確定過錯方應負的賠償責任大小。
(三)財產損失賠償
這里的財產損失指直接財產上的損失。包括夫妻共有財產的損失和無過錯方個人財產的損失。對于過錯方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可能造成配偶方財產損失的情況有:
1、過錯方將夫妻現(xiàn)存的共有財產或者將工資等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的收入(雙方已約定為一方個人和產的除外)用于重婚、同居行為,致使夫妻共有財產流失;
2、過錯方的法定過錯行為致使配偶方的個人財產受到損失。
離婚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失賠償,應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即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范圍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損害賠償還應當包括受害人為恢復權利、減少損害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如訴訟費用等。全部賠償?shù)乃r額只能是合理的損失,對于受害人借故增加開支,擴大賠償范圍的部分,不應當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