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新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家庭暴力”,從而使“家庭暴力”一詞首次在我國的法律中出現。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jié)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guī),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證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fā)、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另外,在收集關于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是,應當注意通過合作的方式進行收集,并應該及時且盡可能保存原件。
總之,家庭暴力是婚姻生活中比較嚴重的問題,不僅影響婚姻生活的和諧,而且可能引起法律問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家庭暴力作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它的解決需要各種措施的綜合運用,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存收集家暴證據就顯得非常重要。在收集證據時,可以咨詢律師,征求律師的答疑和幫助,在律師的協(xié)助下,充分收集有力證據,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