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證據怎樣收集
以下證據并不是分離的,當事人應當盡力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爭取形成一個證據鏈,這樣就能更好的被采信。
(一)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通話記錄等,這些證據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
(二)照片、錄音、錄像等證據。這些如果沒有通過剪輯,是可以作為定案依據的,但是這類證據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則將不被采納。
(三)對方親筆所寫的保證書等。
(四)如果涉及到的是非法的兩性關系,可以采取報警的方式,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強有力的證據。
(五)朋友、鄰居、同事、家人的證人證言。
二、有捉奸證據能拿到精神賠償嗎
就目前法律規(guī)定以及審判實踐來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證據,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賠償?shù)闹С帧?/strong>以下將分別講述原因:
(一)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只有過錯方有下述法定情節(jié),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為,法院支持賠償請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實踐案例中當事人如果以對方有過錯為由要求賠償,經查,不符合婚姻法46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國是大陸法系國家,法官在審判案件中,始終要以法律規(guī)定為準繩,不允許在法律有明文規(guī)定的前提下,運用“自由心證”原則,利用自己的判斷和良知來審理案件。既然法律僅規(guī)定四種情況才能適用損害賠償,且未加兜底條款,法官就不能隨意擴大損害賠償?shù)姆秶R虼?,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賠償?shù)脑V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證明過錯方與第三者有同居關系,也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能拿到損害賠償?shù)臈l件?!巴印迸c“通奸”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因此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證明他們同了居。
以上就是關于“第三者證據怎樣收集”以及“有捉奸證據能拿到精神賠償嗎”這兩個問題的解答。夫妻一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感情破裂的,另一方起訴離婚時,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實踐中另一方在離婚時,為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財產分割權益的最大化,想方設法的收集第三者證據。但是在收集第三者證據的實踐操作中往往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此時可以委托律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