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禮返還采取什么原則
1、遵循當?shù)仫L俗習慣原則。婚約的成立、存續(xù)期間的來往以及解除等事項都是按照風俗習慣,那么雙方為此發(fā)生糾紛,當然撇不開風俗習慣在其中的作用。當婚約解除,涉及到彩禮返還問題時,也就應當遵循當?shù)仫L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該項原則是我國婚姻法中關于處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適用的一項原則,它體現(xiàn)在是否準予離婚、共同財產(chǎn)分割及損害賠償?shù)确矫?。婚約彩禮糾紛與離婚糾紛在依附于人身關系方面基本相同,只不過,婚姻糾紛建立在已經(jīng)存在的夫妻家庭關系,而婚約彩禮糾紛發(fā)生在準備締結姻關系的階段。
3、公平原則。公平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當民事主體之間發(fā)生利益關系摩擦時,需以權利和義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榧s彩禮糾紛在很大層面上,所能體現(xiàn)的就是道德問題。關于婚約的履行完全依靠道德作為準則來約束,雙方發(fā)生糾紛,所反映出來的也就是道德問題。因此,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這樣才能體現(xiàn)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裁判符合其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
二、婚后未同居彩禮是否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現(xiàn)代,有些地方習把彩禮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qū)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jīng)濟狀況而定。
